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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句話很怪,嗯....第一通電話中我沒聽到解釋喔 !原來挑釁就可以出口罵人~?
那是不是殺人也可以?反正是對方先挑釁我的
廂型車拖行白狗至流血
虐狗案發生在6日,湯小姐發現大里市仁美路有廂型車以時速約70公里拖行1隻白狗,狗的膝蓋磨到流血,湯小姐一路狂按喇叭追車記下車號。
接著在愛護動物人士陪同下向警方報案、向附近的商家調監視器拍到狗被拖行的畫面提供給警方偵辦,希望揪出虐狗狂徒,也擔心白狗安危。
口出惡言被錄下PO上網
11日上午,湯小姐接到台中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第四課代理課長崔宗科電話調侃說:「像你這種愛管閒事的人!我最喜歡,我把手機留給妳,以後動物的事就找我。」
湯小姐再次打電話和崔宗科理論,要求防治所和警方同時辦理此案比較好,崔宗科認為警方有辦即可,兩人言語交鋒,崔斥責她「你是什麼玩意指揮我辦案」、「狗屎、狗屁、混蛋」、「吃飯吃飽了每天打電話」,湯小姐聲明有錄音仍照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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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同時辦案比較好"???,是我在關心詢問案情偵辦的進度,卻被說我指揮辦案~我有那麼偉大喔?
如果第一通擬不是打電話來調侃我愛管閒事,我也不會感到質疑,更不會打去讓你有機會罵人!
被控官員︰對方先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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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職法公務人員,就應接受民眾詢問跟質疑,因為你們是執法者,我不是~
就是因為有疑問才打電話,而不是不耐煩回答~讓民眾質疑後,站不住腳而罵人!
網友boogier把這些過程及錄音紀錄PO到網站上,網友紛紛到縣府留言版投訴。崔宗科自認對方先挑釁,並強調,只是想解釋辦案程序,對話被公布上網不會和她計較,將把此檢舉案辦好,讓她知道自己是認真的公務員。防治所所長林永男也認為崔宗科言詞不妥,但也認虐待動物案警方或該所有一方受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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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裡很明白說,我ㄧ定會PO上網!課長也知道還叫我趕快去~
所以是要跟我計較什麼?
我想我該請記者出面了吧,崔課長可以有自己的說法,我也不想沉默~
如果以為先爆出來消毒,也錯了
昨天志工打來,我還想過只要你真的在辦案,我可以不追究
昨天說要親自道歉,現在又說是我先挑釁
看到這篇,
還在為自己辯解,那沒關係
就請監察院來看有沒有失職的部份
公然污辱部份~會詢問相關人士來處理這件事
所以我現在的工作就是備份錄音檔~~要幾份我再來想看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15/today-center5.htm
剛剛朋友叫我看這個 還有自由時報的電子報
全部詳細的過程引用自於湯小姐
愛狗的朋友可以進去看看那種殘忍的畫面
那些人呀~~~~根本就是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