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現在在"南投收容所"
她急需要大家的幫助拖離被安樂的命運
有沒有人可以救救她?????
西施寶貝
女生
七八歲了
骨瘦如柴
我們都很想救她
可是家裡的狗真的已經很多
如果有人可以認養可是卻無法馬上來帶
請與我聯繫
將將麻可以幫忙帶出來.等你來接她回溫暖的家
拜託拜託了!!!!!
很緊急......要被安樂了!!!!!
請大家幫幫忙....如果有人可以認養她
拜託趕快與南投收容所聯繫
拜託拜託!!!
領養寵物前應先考慮的問題
一、 與家人同住時應先與家人商量並獲家人同意後方可飼養。
二、 是否具備養寵物的環境,不因換工作或搬家等原因棄養。
三、 經濟狀況能否負擔寵物的醫療、飼料、器具等費用。
四、 是否有時間陪伴寵物,因寵物與人一樣需要有飼主的陪伴與關 懷。
五、 寵物的壽命約有10至15年,應慎重考慮自己是否能負責牠的一輩子。
六、飼養場所不應有影響環境衛生、產生噪音及危害到公共衛 生、安全之虞。
七、居住於社區或公寓大廈則應先徵求管理委員會同意。
領養寵物應遵守規定的事項
一、領養犬隻後無故棄養之飼主將列為禁制對象,不再給予領養犬 隻。
二、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 處所。
三、領養犬隻應妥為照護並善盡管領之責,如疏縱犬隻在外影響他人,經捕捉後則依法處以罰鍰(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處新台幣三千元 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之罰鍰)並不再給予領養資格。
四、被捕捉之犬隻領回時,應付管理費每日200元 整,若通知後不領回,經公告12日後則開放領養或依動物收容所流程處置。
五、平時應注意寵物的保健,生病或有異樣時應帶到動物醫院給 予適當的診療。
六、領養之犬隻每年應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未按規定注射者依動物傳染病條例處以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以及其他重要傳染病疫苗(如 七合一或八合一疫苗)。
七、同意接受本所追蹤檢查,以了解犬隻飼養情況。
八、不想繼續飼養時,除辦理轉讓他人領養外,應送至公、私立 動物收容處所,不任意遺棄牠。任意遺棄者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者,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辦理領養寵物要件:
一、 領養人須年滿20歲。
二、 攜帶領養人身分證及印章。
三、 填寫領養流浪犬切結書。
四、 狂犬病預防注射。
五、 寵物登記。
一、領回、領養時間:
週一~週五(例假日除外)
上午:09:00至11:00
下午:02:00至04:00
南 投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 049-2225440_pnh_highlighting_inactive_common"> 049-2225440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地 址:540南投市嶺興路36之1 號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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